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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 研究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26 10:27:08  作者:admin3   编辑:admin3   浏览次数: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8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7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研究项目。

22016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的重点项目。

3、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申请书或批准变更的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一般项目和立项研究项目最终成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不含院系和学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

4、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需经3名以上专家评审(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高校专家均需具有正高级职称,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专家需要有副高级职称或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教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承担过“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的授课任务教师、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免于专家评审,不再填写结项审批表中相关栏目:

1)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已经出版;

2)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奖励;

3)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6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要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各高校于2018330日前将需要查新的研究报告汇总后发至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查新工作站,查新工作站负责将查重结果反馈给省教育厅和高校。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查新工作站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371-65838018;邮箱:hnsjkscxz@163.com;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06房间。

三、提交材料要求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请结项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证书。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1份。

3、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未出版的要将成果打印、装订成册;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1份,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要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

4、其他相关材料(相关论文著作、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5、以上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后附项目申报时的《立项申请书》复印件;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封面左上方注明:****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四、材料审验

各高校项目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高校项目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要在《结项审批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同时,高校要于2018330日前将《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表格样式见往年结项通知)及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

五、办理时间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结项,不受理个人申请,集中结项时间:201842日—6日。联 系人:吕康,电话:0371-69691798,邮箱:2429537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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