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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 “两会”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03 10:54:32  作者:admin3   编辑:admin3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为做好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教育部科技司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值班人员每天登录网站和系统,认真查看网站运行和系统显示状况,查看各项功能的有效性,查看所发布的信息的准确性,查看是否存在暗链,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二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33日至320日期间,各单位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网络安全技术保障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发现问题后,要按照先断网、再处置的原则,将问题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要充分发挥网络安全应急联络员作用。网络安全联络员在网络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职责。各单位网络安全联络员要始终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密切关注“教育厅网络安全报平安群”信息动态,每天登录教育部“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平台”查看隐患监测及通报情况,对省教育厅、省教育信息安全监测中心发布的网络安全预警和隐患整改通知,要迅疾处置、及时报告。

四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应于每天16:00前将前日16:00至当日16:00前发生的网络安全问题、有关问题的处置情况报省教育信息安全监测中心,16:00前未报送网络安全问题的,视为无问题。发现重大、紧急网络安全情况应按照《信息技术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流程(试行)》要求,第一时间向省教育厅电话报告,并报送《网络安全事件监测情况报告表》(见教育部原文附件)。

省教育信息安全监测中心应急值班电话:037167761893,18595602026

省教育厅应急值班电话:03716969176769691286,18803716889

 

 

                                  2018年3月2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分别于201835日和33日在北京开幕,为确保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网络安全,根据国办和公安部的部署,现将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部署。2018年全国“两会”网络安全工作自33日开始至20日结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2018年全国“两会”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部署,全力以赴做好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网络安全工作,为2018年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要明确专门力量,落实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认真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各单位应确保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对本单位的信息系统(网站)进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运行,持续运行的信息系统,应确保安全隐患清零后方可上线,并保障专人专岗24小时值守。门户网站和重要对外服务网站应做好重点防护,保障访问畅通。

三、切实做好监测预警通报工作。各单位应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及时将有关情况信息报我司。按照本地区、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做好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准备和保障工作,确保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监测发现、妥善处置、核查整改和通报报告。请各单位于32日前登陆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平台(网址:https://xxaq.moe.edu.cn)更新网络安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守,建立7×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值守职责任务,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现重大、紧急网络安全情况应按照《信息技术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流程(试行)》要求,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值守电话(附件1)。33日至320日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7时前登陆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平台报送前一天16时至当日16时网络安全工作情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整改处理情况。

五、加强重要网络的运维保障。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应加强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保障运行安全。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配合教育部、网信职能部门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监督、指导本地区教育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要求,切实保障教育系统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的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网络安全考核评价。

 


 

 

 

教育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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